索 引 号: 014419291/2018-0008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卫生 医药管理
发布机构: 海陵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6-01
文 号: 泰海政办发〔2018〕53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慢性病健康服务需求的综合防治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构建社区支持环境,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率,控制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水平,创成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以下简称“慢性病达标区”)。

(二)主要任务和指标

1.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

(1)慢性病达标区创建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2)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3)制定落实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措施。

(4)将慢性病达标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工作督导制度,每年组织2次由5个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

2.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支持性环境建设。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覆盖率2018年达30%以上,以后逐年增加5%;健康单位、学校、饭店(食堂、餐厅)每年每类增加2个以上。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

(4)在社区设立包含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项目的自助式健康检测点,2018年覆盖率≥30%,以后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以上医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2018年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覆盖率>50%,以后逐年增加。

(5)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90%,设备完好率达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

(6)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

(7)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8)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的相关规定,全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

(9)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机构覆盖率达80%以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

(10)全区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0%,以后逐年下降。

3.进一步加快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整合。

(1)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2)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建立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

(3)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4.进一步深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

(2)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的社区覆盖率达100%;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社区健康讲座每年达4次以上,每次不少于50人。

(3)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

(4)成立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的健身活动。

(5)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成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50%。

(6)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

5.进一步规范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开展相关健康体检,提高体检率。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

(2)积极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高危人群登记率达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50%;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

(3)依托信息平台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2018年≥本省平均水平30%以上并逐年提高。

(4)规范疾病过程管理和健康教育。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60%、糖尿病知晓率≥50%;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超江苏省平均水平的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分别≥45%、≥40%),规范管理率≥5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5)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实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全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

(6)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7)中西医并重,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以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100%。

(8)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9)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镇街(园区)覆盖率≥10%。

6.进一步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

(1)规范开展各类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全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每5年开展一次全区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慢性病达标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区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报告的主要结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7.进一步拓展慢性病防控特色。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实现1+1>2的实际效果。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5月—6月):成立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慢病办”),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督导组、技术指导小组,召开全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动员大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6月—10月):各成员单位对照《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

(三)资料汇总阶段(2018年10月—11月):各成员单位进行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按照区慢病办的要求报送台账资料。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3月):向省卫计委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提交申报材料,迎接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考核验收。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3月以后):巩固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创建成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成立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治规划、慢性病达标区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慢性病防控政策,统筹社会各界防治力量与资源,协调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区委宣传部:负责参与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新闻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慢性病防控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益宣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报道我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成果、经验、重大活动等相关新闻信息;配合区卫计部门组织开发、制作慢性病防控宣传节目、作品。

区编办:负责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对编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总工会:督促企业落实工间健身活动制度及职工健康体检。督促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组织职工开展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团区委:负责督促并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高血压患者自我管理”项目等社区防控工作。

区妇联:负责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妇女群众性健身活动,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区残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残疾人提供服药救助;收集整理涉及精神病残疾人补助、救助等方面材料。

区发改委: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规划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兼顾,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社局:根据市人社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组织实施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提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名单信息,用于测算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覆盖率;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大病保险。

区财政局: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慢性病防治专项经费到位;建立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我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支持的各项凭证材料。

区住建局: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增加绿地面积和健身场所,建设健康环境。

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相关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负责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卫生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儿童窝沟封闭服务,全区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儿童龋齿充填工作的单位覆盖率应达到60%及以上;学生健康体检率不低于90%;无烟学校覆盖率100%。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和动员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向广大居民积极开放校内体育锻炼场所。实施青少年体育运动活动促进计划,全面落实相关措施,保证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按照创建工作与考评要求,负责在本系统内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健康学校5家以上。

区文体旅新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或体育赛事;促进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建设与完善社区15分钟步行可达的健身活动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馆);在健身场地设立合理的身体活动指导标识;在全区积极开展广播体操、办公室健康操等身体活动方法宣传与培训,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制订职工工间操制度并督促执行;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收集整理本部门健身活动、健身场所、文化站、健身团体等慢性病防控活动资料;积极支持和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慢性病防控内容的宣传工作,免费播放慢性病防控相关专题知识、公益广告,报道宣传大型健康日、健身活动新闻信息等;积极协调在区属相关景区内设立慢性病防控宣传公益广告、提示牌,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慢性病防控科普宣传知识。结合旅游推介宣传健康养生、慢病预防的知识。

区科技局:负责慢性病防治科研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科研项目的立项、引进等工作。

区卫计委(区慢病办):负责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具体组织和协调管理,定期组织联席会议、考核、督导和评估,联系、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和网络,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慢性病相关知识宣传,加强一般人群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加强慢性病患者的随访与管理工作。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创新宣传手段,向大众提供慢性病防治的宣传资料和工具;负责为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收集镇街(园区)和各部门(单位)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各类文件和工作材料,并整理汇编成册,迎接慢性病达标区考核验收。

区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等市区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提供全区人口及死亡信息资料,配合区卫计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和养老机构护理院打造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健康餐厅、健康食堂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健康一条街创建。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的规划与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健身广场、健康一条街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户外公益标牌、宣传栏等创建内容的宣传工作。

区效能办:负责慢性病达标区创建工作效能督查。

各镇街(园区):积极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工作,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统计社区宣传栏、健康教育活动室、健身场所、健身团体等支持性环境分布、建设和使用情况,统计社区健身社团、健康教育讲座、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相关活动和知识讲座,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健康社区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打造健康一条街。支持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的引导,提升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协助区卫计部门做好肿瘤登记、死亡病例监测与报告工作,协助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收集死亡信息。

海陵环保局:强化企业环境管理,打击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定期向区慢病办提供环境监测相关数据。

城管海陵分局:负责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主体履职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公共场所户外宣传牌设置。

公安海陵分局:提供全区人口及死亡信息资料,协助区卫计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及肿瘤登记工作。

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单位)或本镇街(园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确定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及联络人。按照创建工作与考评标准,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等创建工作。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创建无烟单位,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组织本单位及本系统职工至少每2年一次参加健康体检活动。动员职工自愿参加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各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将慢性病与健康相关知识培训纳入本单位和本系统培训中,及时整理和上报培训的相关资料,包括计划、签到表、培训材料、小结、图片等。职工自知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及高危人群标准知识的人数达100%。督促所辖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并督促执行;倡导步行、骑自行车等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按时参加区慢病办组织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多部门协调会,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工作。负责向区慢病办按时提供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上述工作各项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围绕目标任务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督查考核。区慢病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和监督,定期通报创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要会同区效能办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执行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园区)要围绕“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平衡”健康四大基石,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以社区为基本单位,针对不同人群对慢性病知识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的了解程度,制定符合需求和特点的健康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附件: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

海陵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达标区任务分解表

一、政策完善(45分)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25分)

1.辖区政府成立达标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达标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4分。

(2)设立达标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区慢病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达标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区慢病办

区发改委

区卫计委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区慢病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4.达标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达标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区慢病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1分。

区财政局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达标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财政安排达标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区财政局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区财政局

区卫计委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0分)

1.辖区政府将达标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政府将达标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区慢病办

区效能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2.辖区政府将达标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区慢病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二、环境支持(50分)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20分)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

(2)健康单位、学校、饭店(食堂、餐厅)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2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4)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2分;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每年每类增加2个或以上, 2分。

各镇街(园区)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育局

区卫计委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区住建局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5分;覆盖率20-30%,3分;20%以下不得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监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5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

区文体旅新局

各镇街(园区)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区教育局

区文体旅新局

各相关成员单位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区总工会

区文体旅新局

各相关成员单位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区教育局

——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0分)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 35-40%,1分;35%以下不得分。

区文体旅新局

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0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区慢病办

各相关成员单位

2.禁止烟草广告。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城管海陵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园区)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区卫计委

区教育局

各镇街(园区)

各相关成员单位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区卫计委

——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2分。

(2)复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三、体系整合(30分)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区编办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区编办

区卫计委

——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区卫计委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区编办

区卫计委

——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区卫计委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区编办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

区卫计委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8分)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区委宣传部

区卫计委

区文体旅新局

各镇街(园区)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各镇街(园区)

区卫计委

区科技局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分。

各镇街(园区)

区卫计委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区教育局

——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0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相关成员单位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4分;10-20%,3分;10%以下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8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2)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1分。

区文体旅新局

各相关成员单位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区总工会

区文体旅新局

各相关成员单位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各镇街(园区)

区残联

区卫计委

区民政局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87分)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20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区卫计委

区总工会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各镇街(园区)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低于90%不得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覆盖率≥50%,3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5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6分; 25-30%,3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区卫计委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各镇街(园区)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5分)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低于30%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6分)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1)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2)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1分。

区教育局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3分;不达标不得分。

区教育局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4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5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100%,3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7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

区人社局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卫计委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

(2)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达到上级规定要求,2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区人社局

区卫计委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

区卫计委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各镇街(园区)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70%,1分;低于60%不得分。

(2)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乡镇/街道覆盖率≥10%,1分。 

区卫计委

区民政局

各镇街(园区)


六、监测评估(30分)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15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

(3)心脑血管疾病报告,2分;

(4)肿瘤随访登记,2分;

(5)慢阻肺监测,2分。

区卫计委

区民政局

公安海陵分局

各镇街(园区)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15分)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3分。

(2)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3)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

(4)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达标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

区卫计委

各镇街(园区)

2.辖区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1)辖区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区慢病办

——


七、创新引领(30分)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0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区慢病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区慢病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3.达标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达标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5分;1项,3分。

区慢病办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园区)

合计

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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