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度改善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
2017年度改善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为持续改善民生,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区政府2017年度改善民生实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1. 百姓关注。改善民生实事内容必须从海陵区实际出发,来自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环境整治、住房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或重点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列实事要惠及千家万户,向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2. 切实可行。改善民生实事内容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紧扣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能够通过环保、维稳、规划等职能评估,当年能付诸实施的。
3. 当年完成。改善民生实事内容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安排惠及面广且能保证在年内完成的项目,要让老百姓能实际感受到项目实施的效果。
二、征集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涉及民生领域的单位至少报送一个项目,同时注意不要将本单位一般性工作当作全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
2. 各部门(单位)要重点梳理本部门(单位)近年来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区)长热线(信箱)等市民关注的事项,结合文明城市、生态区等创建工作中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梳理已经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将与民生改善有关的事项整理报送。
3. 对于拟确定的改善民生实事项目,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涉及项目的立项、征地、规划、审批等事项,应初步征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意见;需使用市级财政或其他部门资金的,应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 各单位报送的改善民生实事项目要“一题一事”,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所需资金和资金来源、项目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含协办单位)及项目实施方案等。
5. 坚持实事求是,广开言路。在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征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形式,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专门征求意见,有效扩大征集面。市民提出的项目建议,请注明本人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地址,以便沟通联系。
三、报送要求
请将民生实事项目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并附一页纸之内的文字说明,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于11月18日前报区发改委,联系电话:86224107;传真:86222728;邮编:225300;电子邮箱:hlzh909@126.com。
附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17年度改善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征集表(镇街园区部门)
2、 泰州市海陵区2017年度改善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征集表(市民)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