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信箱受理须知

欢迎来到区长信箱,区长信箱是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与民沟通、为民服务的统一窗口。通过这个窗口,您可以对海陵的发展提出建议,对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工作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也可以进行咨询、求助和投诉。我们将对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注意事项:

(一)您在写信时必须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和有害言论。

(二)您在写信时请注意一信一事,说明事情原因、过程,提出您的要求,尽量做到简洁、清楚、明白。同样内容的信件提交一次即可,不要重复提交;如果有多个事项需要反映,请分别撰写提交。

(三)如果您反映涉及干部个人违法、违纪等方面的问题,请将信件直接投入 [纪检监察信箱]

(四)您在署名时要注意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署名;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署名;请勿以不文明、不健康、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笔名署名;请勿以图形符号署名。

(五)请留下真实的联系号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联系您。您可以在办件查询栏目中输入您的信件编号查询回复情况。

(六)您的信件一般将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对下列来信范围不予受理:

(一)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

(二)不属政府管理权限范围或与政府职责无关的;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

(四)已经信访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五)发布含有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不文明用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