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451/2018-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8-02-27
文 号:
海陵区卫计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建设高效便捷公开平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州市海陵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西街18号,邮政编码:225300,联系电话:0523-86210508)。

一、概述

2017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紧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件,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为了提高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利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我委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建立了政务公开听证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反馈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存档备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全面部署,加强督查。年初,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规划,有要求,有目标,有考核。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完善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各单位在制作政府信息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必须作出说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明确拟稿单位主动公开的责任,确保主动公开及时高效。坚持保密审查机制,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依据《保密法》以及其他法规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不该公开的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流程规范,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循、有迹可查。针对不同公众反复提出的相似申请事项,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满足社会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的内部会商,认真听取业务科室、法规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处理复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认真征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二、建设高效便捷公开平台

人口网站公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栏目,将人员招聘的有关事项及有关的办理程序在网上进行公示。我委定期在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泰州市海陵区卫计委网站上公开公示卫生计生各种证明、证件的办理程序、卫生计生各项民生项目和奖励扶助政策、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部门预算,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我委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全年在海陵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泰州市主流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2件。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在卫计委网站发布3165条信息。

二是做好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计生服务机构主动向社会重点公开机构执业许可证明、职能科室设置、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以及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流程等信息,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三是做好其他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计生系统其他单位遵循全面、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重点公开本单位的机构简介、科室(部门)设置、主要职责、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事招录、考试培训、技术鉴定、保健服务、健康指导、流动人口管理等事项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7年,我委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

一年来,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认真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有的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主动性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018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计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7年度政务公开自查统计表

(市(区)、高新区)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165

3﹒政务微博名称:,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名称:,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申请来源

1.党政机关

2.社会团体

3.企业

4.宣传媒体

5.科研院校

6.公民

其中:律师

科研人员

媒体从业人员

7.其他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移送相关文件、资料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互联网+政务服务

十一、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

十二、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情况(2017年实际办件数)

(一)行政许可

621

(二)行政征收

(三)行政裁决

(四)行政确认

(五)行政奖励

(六)其他行政权力

十三、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服务业务数

十四、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占比

%

十五、实现统一认证业务数

十六、实现统一认证占比

%

十七、实现在线办理业务数

十八、实现在线办理占比

%

十九、电子证照提供目录模板数

二十、提交电子证照数

单位负责人:夏洪根 审核人:刘文成 填报人:翟小霞

联系电话:0523-86224331 填报日期:2017年12月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